云南人民临时军政委员会

来源:       2013-07-18 11:28:53      字体:[大] [中] [小]
  
  
  卢汉起义后,为了领导起义的善后工作,维护地方秩序,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云南,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于 1949年 12月 12日组成云南人民临时军政委员会。当日,卢汉致电刘伯承、邓小平:“本省起义后,原有军政机关已不能行使职权,为迅赴事机,便于处理军政起见,经聘余程万、李弥、杨文清、谢崇文、曾恕怀、安恩溥、吴少默、宋一痕等八人为委员,暂组云南人民临时军政委员会,并由汉兼任主席,吴少默兼任秘书长。” 14日,刘伯承、邓小平电复卢汉:“在此过渡期间组织临时军政委员会是适合的。请领导该委员会切实执行毛主席、朱总司令四项指示为盼。” 临时军政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军务处、行政处、文教处、财务处、公安处,负责处理过渡时期的军政事务。 1950年 2月 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陈、宋大军进驻昆明,云南人民临时军政委员会即于 21日停止行使职权,准备向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云南省军政委员会移交。云南人民临时军政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改编部队。将驻滇中央及地方各部队暂编为云南人民解放军,共四个军又一个宪兵独立师。原第 8军改编为暂编第 10军,军长李弥;原第 26军改编为第 11军,军长余程万;原第 74军改编为暂编第 12军,军长余建勋;原第 93军改编为暂编第 13军,军长龙泽汇;宪兵独立师师长李荣藩。自此,各军与特种兵团直属临时军政委员会指挥,执行人民解放军的军纪。
  保卫昆明。昆明起义后,国民党中央军第 8军、 26军进犯昆明,临时军政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布置了防御计划,指挥昆明保卫战。在起义部队英勇奋战及昆明市广大市民的支持、解放军的有力支援下,历时七天的昆明保卫战取得胜利,保住了起义成果。在此期间,为了争取国民党中央军第 8军军长李弥、 26军军长余程万参加起义,临时军政委员会对李、余二人做了大量工作,希望他们能率部起义。二人表示愿意随同起义,后又叛变。
  维护社会秩序。云南人民临时军政委员会成立后,即通令所属各机关遵照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宣布的人民解放军约法八章及第二野战军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对川、黔、滇、康宣布的 4项办法,切实保护公私财产,不得破坏;各部门工作人员须坚守岗位,照旧服务;所有驻滇外侨,只要遵守我国法令,一律予以保护。同时发布文告,慰问军队及其家属;凡不违反革命之言论、集会、结社等,完全自由。之后又发布多项训令、通令及公告,内容涉及安抚地方、稳定市场、恢复生产与交通、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劳军筹募、令所属各部保护武器、电台、汽车、粮秣、各类器材等听候移交及迎接解放军等事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宋一痕兼任临时军政委员会公安处处长,中共昆明市委保卫部派干部进入该处,指挥市警察局同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配合逮捕敌特反革命分子 1000余人,有效打击了当时反动势力的嚣张气焰。
  收容国民党流散官兵及家属。昆明保卫战结束,临时军政委员会着手对所有在昆扣留人员、留守流散人员及各类人员家属进行收容处理。于 1950年 1月上旬成立了军官收容管理处,于 12日、 13日分别发布两个公告,内容即为对上述人员集中收容、登记并进行管理教育。
  1950 年 3月 10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任命卢汉为云南省军政委员会主任,宋任穷、周保中为副主任( 1950年 7月 11日,西南军政委员会电示,云南省军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改称为主席、副主席),白小松、安恩溥、李鸿祥、周体仁、张冲、庄田、郭天民、陈赓、杨文清、万保邦、郑伯克为委员,吴少默为秘书长。 3月 24日,云南人民临时军政委员会宣布撤销,云南省军政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作为云南解放初期的政权机关,担负了实施《共同纲领》、建立和恢复革命秩序、镇压反动势力、建设新云南的历史任务。 1952年,云南省各级人民政权已相继建立和健全,中共云南省委报经中共中央和西南局批准,于 9月 10日撤销。
  
  (作者:陈建丽,来源:云南省档案馆《建国前后的云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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