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救国的丰碑――石龙坝水电站

来源:       2013-01-18 11:30:08      字体:[大] [中] [小]
  
  
  1912 年 ,在滇池出海口附近的螳螂川上 ,诞生了中国第一座水力发电站——石龙坝电站。虽然装机容量仅 460千瓦,但实现了中国人将水能变为工业电能的梦想,成为中国近代水电事业的鼻祖。昆明从此有了电力供应和电机加工业,相当一部分昆明人告别了豆油点灯的历史。这一敢为天下先的举动被真实地记录在档案中。
  滇越铁路修通后,英法对中国的经济入侵加剧。为防止水电资源落入外强之手,杜绝英法垄断云南电力资源开发的企图,滇省主管实业的劝业道官员刘孝祚提出倡议,集股筹建“耀龙电灯公司”。他与云南商会会长王筱斋先生多次磋商后,决定由商会发起集股商办。宣统二年(公元 1910年)正月,商办耀龙电灯公司在昆明成立,办事处设于升平坡。计划在滇池出水口附近的螳螂川上筑建石龙水坝设厂发电,并在电厂与昆明之间架设高压电线,通过设在小西门内的水塘子变电站,把电输往用户。报经省、部立案注册后,公司获准拥有 25年的专利,即在此期间对本地区电灯照明业有垄断的权力。耀龙电灯公司推举左曰礼先生为总经理,具体负责电站的建坝设厂工程。 6月初,左曰礼偕同德国工程师毛地士亚踏勘水坝及厂房地址,随即迅速招工备料, 7月开始筑坝, 1912年 9月电站竣工发电。
  石龙坝水电工程迅速建成发电,靠的是工程建设者为发展民族工业坚韧不拔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电站创办中,耀龙电灯公司遇到了种种困难。工程所需技术、设备依赖德国西门子公司,建坝水泥又向法国公司购买。外商以种种借口拖延订货。“宣统三年( 1911年)二月二十三日,公司与驻省法商安兴洋行订立合同,订购上等红毛泥(即水泥) 30吨,每吨价银大龙 79元,连关税运脚等项一概在内。并议定自立约之日起,以六星期交泥 10吨。余下 20吨,以不过三星期,即速运交清楚。”然而,“殊该行不顾信用,自二月二十三日立约至四月初四,始交来 3吨零一桶,是该行已误期 26天,而 10吨之数又未交足”,直到“五月初六始行交来口袋红毛泥 30吨。”尽管如此,交来的水泥还存在“有水湿掺杂”的情况。由于电站工期急迫,只得勉强充用,“凡有水湿成团之泥,均系雇工冲用,然十成只能当三成之用……”因法商拖延水泥交货时间,使耀龙电灯公司蒙受很大损失。同时,清政府对公司引进的设备征以重税。当耀龙电灯公司向德国礼和洋行订购的“全副水力机器”由海防运抵昆明,“除机器成本纳税外,须再接海防至省城过税银若干,又车费若干,此项税费共合若干,要加入成本收税”,耀龙电灯公司深感“税上加税,不免重征,商情何堪,于情理未协”,因而呈请豁免。此外,还有股东拖欠股款、电机笨重运输吃力等种种困难。但尽管如此,千余名工人“踊跃从命,年余来不避雪雨风霜,亦不计年节星期……崩山炸石,不顾危险,分段赶做,猛力进行”。终于完成电站兴建工程。至今电站仍能发电运转。石龙坝电站的成功兴建,得力于当时有识之士刘孝祚、王筱斋等的大力提倡和左曰礼先生的积极推进,更与电站建设者的忘我工作分不开,它是我国第一代水电工程建设者创造性劳动的杰作。
  
  
  (作者:吴强,摘自云南省档案馆《清末民初的云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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