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府矿权失而复得

来源:       2013-01-18 11:30:08      字体:[大] [中] [小]
  
  
  昆明教案后,英法获得云南、澄江、临安、开化、楚雄府及元江直隶州、永北厅七处矿产开采权力。 1901年,隆兴矿务公司成立,总局设在伦敦。法国总领事弥乐石为总办,来滇办理开矿业务。
  隆兴公司经与清廷时任云贵总督魏光焘、云南矿务大臣唐炯、洋务局总办兴禄等人往复磋商,拟定 24款《矿务章程》,于 1902年 6月报清廷外务部批准生效。规定了在滇开采范围为七府,但附加有:如七府境内之矿开工后见矿产不佳,或地势不合,准以他地更换,这实际上使云南全省的开矿权皆落入隆兴公司之手。开矿期限定为 60年,“倘期限满后矿务兴旺,中国可允限展二十五年”。开矿的收益,除开支外,“中国国家得百之二十五,云南省得百之十,公司各股东得百之六十五”;隆兴公司可依章将所产生的金属及矿砂在缴纳 5%的落地税后出口,并有权将所得矿地若干转售于人。开采的矿产品种有铜、金、银、煤、铁、白金、白铜、锡及火油、宝石、朱砂矿等,几乎囊括云南全部珍贵矿产。已颇具规模的个旧锡矿(临安府)、易门铜矿(云南府)、米里铜矿(永北厅)都尽划入内。依据章程,云南地方政府须代隆兴公司租山租地,提供方便,招募工人。未几,隆兴公司查矿、勘路队伍遍布全省,很快宣告“本公司已开之矿产共 59处,银矿 27、铜矿 25、金矿 6、石矿 1。”
  矿产权益的丧失使云南地方经济遭受巨大损失,云南各界各族人民反抗浪潮此起彼伏,绵延数年。 1903年 5月,周云祥领导的矿工起义爆发,提出“阻洋占厂”、“拒修洋路”的口号,万余各族人民参加。起义军于 5月 14日占领个旧城,继而攻克蒙自、通海、开远,烧毁了蒙自城东门外 12座滇越铁路洋人及税务司的会馆。接着所向披靡,横扫滇南 10多个州县。清政府调集湘、鄂、川、黔、粤、桂等省协同云南军队共 50余万兵力进行围剿,法国侵略者也集结了 3000余人在中越边境准备入滇助剿。起义军力量不敌,加之法军的分化诱降,首领周云祥等 5人于 6月 28日被杀害,起义失败。 1904年,隆兴公司为增开东川、昭通矿产,英人立德与川商刘尧兴各出 50万两银元组织华昌公司,云南地方政府顾虑影响“滇铜运京”,未予同意。 1905年云南留日学生发起了废约运动,通电法要求废除《矿务章程》,撤回时任云贵总督丁振择,呼吁将七府矿权收回自办。云南部分士绅自矿约签定后多次集议,成立了矿务研究会,上书云南地方政府和清廷“与法使商废楚、澄、永等七府矿约”。 1908年元旦,云南留日学生百余人齐集东京,再次提出“废七府矿约,收滇越路权”的要求, 1910年 4月 1日滇越铁路通车,英法大批人员入滇,扩大开采矿产,云南人民掀起了更大规模的废约斗争。成立了“保存云南矿产会”,敦促政府收回矿权; 6月 4日, 2000余人集会,强烈要求滇省自办矿务; 11日再次集会,陆军小学堂学生 200人前往云南咨议局请愿废约,学生赵永昌拔刀断指,杨越引刀割臂,写血书呼吁“誓争矿权”、“七府矿约之不废除,则我等命脉已亡”;各界推选代表赴京请愿;绅商们集资办矿,成立了个旧锡矿公司和定兴公司,与隆兴公司对抗。
  在云南各界的强烈反对下,清廷不得不考虑,如长期强行开矿,不仅财源外流严重,甚至会引起人民更大的反抗。遂令云贵总督李经羲与隆兴公司代表高林士多次谈判商议,于 1911年 8月议定:由清政府赔偿白银 150万两,十年赔清,《矿务章程》作废。
  云南人民延续近十年反对英法霸占七府矿权的斗争,虽然以清廷妥协巨额赔款的形式收回,但云南人民奋起废约,捍卫矿产资源和国家尊严的斗争精神是千百年中华民族反抗外来侵略的爱国主义斗争的延续,它将永载史册。
  
  (作者:何玉菲,摘自云南省档案馆《清末民初的云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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