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云南人物:龚志华

来源:       2015-03-18 11:42:57       字体: [大] [中] [小]
  
  
  热血青春铸警魂 —— 龚志华同志先进事迹
  


  
   龚志华,男,汉族,大学文化, 1980年 11月出生, 2002年 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 11月毕业于云南省警官学院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昆明市公安局巡逻特警支队、西山分局东陆桥派出所、特种警察支队、中共昆明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处等部门工作, 2007年 6月由组织选派到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菊花派出所工作至今。
  2008 年6 月29 日 上午11 时 55分许,昆明市公安局政治部民警龚志华同志,下派期间加完夜班回家途中,在公交车站台发现一名男子在实施盗窃,身着便衣的他挺身而出将其抓获,并准备扭送当地派出所。此时,该男子的 6名同伙从周围冲出,手持砖块、钢管、折叠刀等凶器围攻龚志华同志。面对 7名穷凶极恶的歹徒,龚志华同志毫不畏惧,顽强的与歹徒展开英勇搏斗,在寡不敌众且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然死死地抱住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直到 110民警赶到将其抓获,龚志华同志才松开手,终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倒在了血泊中。
   民警立即将龚志华送往延安医院救治,经医院鉴定,龚志华同志致命伤 4刀,皮外伤数刀,造成右侧两根肋间动脉断裂、右肺刺穿、血气胸、肝脏破裂、胃和十二指肠贯穿伤、胆囊刺破切除、失血量达 4200毫升,急性失血性休克、急性失血性贫血等多种症状,经过近 8个多小时的抢救,先后实施了胸腔和腹腔手术,肺、肝、胃、十二指肠修补,胆囊切除。在重症监护期间,龚志华以顽强的毅力和积极乐观的心态,挺过了血液排异反应、伤口感染和消化系统紊乱等生命关口,成功的战胜了死神,脱离了危险。由于抓获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市局专案组仅用 13小时就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
   龚志华孤身勇斗歹徒的英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激励着全市公安民警和广大市民。在龚志华手术抢救和住院期间,省公安厅领导、昆明市委各级领导、昆明市各区县领导、省市总工会领导、市公安局各直属部门的领导和民警代表纷纷赶到医院看望年轻的英雄,先后有 100多名高校学生、市民和警察同行来到医院,要求为英雄警察献血, 84批、 496人纷纷自发地带着鲜花和慰问品拥向医院,向自己心目中的英雄表示敬仰,向尚未脱离生命危险的龚志华送上真诚的祝福和深深的敬意。
   从警六年来,他始终怀着对党、对人民的深切热爱和对公安事业的执着,在每个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刻苦钻研,勤奋工作,很快能成为“行家里手”,在菊花派出所锻炼的一年里先后破获案件 50余起、抓获并逮捕嫌疑人 30余人,其中破获抢劫团伙 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 11人;不管在哪个单位,他都是众所周知的上班最早,下班最晚,加班最多的“三最民警”。在他身上,体现了新时期“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人民警察精神,映证了自己“要做就做得最好”的誓言。
   他先后被团省委和市团委授予“云南青年五四贡献奖章”和昆明市优秀共青团员”,被昆明市委、市政府分别授予“昆明市优秀共产党员”和“昆明市特等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文图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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