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有规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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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15:14:18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云南省档案局联合转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档案收集归档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档案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具有重要的查考作用和保存价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充分认识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印章、实物等各种门类载体材料的全面收集、及时归档和规范整理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通知要求,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积极配合本地区及相关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主动开展对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整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各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含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档案资料要作为一个独立的全宗,进行规范整理后,于教育实践活动结束 3个月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