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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档案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云南省档案局       2018-02-01 15:03:00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云南省档案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法治政府贡献力量。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档案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精简行政审批流程环节,向社会公布的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完整、每个事项设定的法律依据准确,在开展行政审批过程中未要求额外提供申报材料及无谓证明。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要求,全部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违法设立或者变相设立行政许可,无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前行政许可项目共2项。

2.重视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3月26日,国家档案局公布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情况,4月6日省档案局根据修订情况及时向省委编办审改处报送了《关于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意见的函》,建议取消《云南省档案部门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3项中“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11月8日,省档案局根据省委编办审改处要求,对内部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梳理,将“州、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可研、初设评审、功能安排审查及项目验收”及 “对行政区划调整、机构改革、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档案归属与流向的监督指导”2项取消,现保留了4项内部审批事项。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省档案局工作职责,我局依法对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要求,及时认真梳理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权职责及其他权力事项清单,报省委编办审改处审核同意,及时在省政府和省档案局门户网站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局目前共有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7项共17项,在“云南档案”微信公众号上可同步查询,并在网上发布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在省档案馆查阅利用大厅摆放事项办理流程资料,方便社会各界前来档案馆查阅利用及咨询人员取阅了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2017年《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被省政府确定为年内出台项目。我局同省政府法制办行政立法处密切合作,赴昆明、楚雄、丽江开展实地调研,多次召开部门座谈会、部门协调会、专家论证会,同法制办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共同反复研究、修改、完善草案稿,最终于2017年11月6日通过省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于11月20日公布,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成为我省首部档案省政府规章,填补了空白。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档案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管理,如需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列入当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由相关责任处室做好文件的起草、协调、论证等工作。对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法规宣传教育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务会讨论决定。会议通过后,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和登记。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按照省政府关于地方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对《云南省档案条例》(1997年5月28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相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云南档案征集暂行办法》(2006年6月19日云政办发〔2006〕114号)第十四条提出修改意见。2017年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

3.按照最新颁布实施的《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工作要求,积极参加省法制办组织的培训,做好省档案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坚持问计于民,不断提高决策参与的民主化。一是明确要求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必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限期答复,定期通报办理结果。近年来就全省档案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可行性研究、起草《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草案)》立项论证稿等工作,多次召开各州、市、县档案局和省级14个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的征求意见会和专家论证会,并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二是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按照“事前评估、防患未然” “属地管理”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合法性、可行性,并严格考核措施,跟踪监测决策事项的社会反映,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坚持由法规宣传教育处牵头,对省档案局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评估、反馈进行跟踪问效,各项工作明确到处室。

2.加强合法性审查。认真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律师,经过严格的选聘程序,聘请云南万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我局专职律师,建立以局法制人员为主体,外聘专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室,制定《云南省档案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把事前防范作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法律顾问认真履职尽职,及时解答法律咨询,积极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有效填补了日常事务中的法律漏洞,有力地推动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一年来,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1次,解答咨询20余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为切实提高我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2017年未出现被省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纠错情形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积极参加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2017年省档案局主办了一期档案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班,省档案局行政执法人员及部分州、市、县档案局法制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专家授课,共有75名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的法制工作人员取得了由省政府法制办颁发的《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为下一步我省档案系统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保障。省档案局还注重全省档案专兼职人员的法制培训,在每年的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班上,专设了《档案法制工作》课程,年均举办培训4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档案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不断提高。

3.积极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工作计划,省档案局分别于7月份与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11月份与省教育厅两个主管部门密切合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共对10家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12所高校开展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并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将执法人员、受检单位和检查结果在云南档案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上进行发布,并向受检单位反馈执法检查意见。

4.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要求,省档案局向各州市档案局下发《云南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档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我省档案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要求各州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逐件进行自检自查,并及时上报自检自查报告和案卷评查目录。根据自查报告及案卷评查目录统计情况,各州市档案局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权责清单中其他行政权力等执法案卷。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今年以来,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情况,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2.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尤其是“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严格依法执行预算,部门的预算执行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反映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遵守《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服务、工程,全部依法实行政府采购,并在门户网站同步进行了公示。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通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局党组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率先垂范,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组织实施工作。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及时编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年报。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通过网站、单位公示栏、LED显示屏等形式对局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了公示。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强化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2017年我局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也无行政诉讼案件,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在统计系统内完成了数据填报。二是改进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及时受理、办理属于本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投诉请求。2017年无信访投诉案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省档案局按照要求建立了学法用法制度,把党章党规、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及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内容,将档案法制建设、法律基础知识和与本职业务有关的档案法规、规章知识等纳入全省档案系统岗位基础知识教育培训内容和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每年将新进工作人员纳入岗位基础知识培训班进行业务及法律法规培训,并按照要求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凤平多次在局务会、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作学习《宪法》《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交流体会。为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了学法专用笔记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宪法》《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自学和集中学习,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2017年,省档案局按照省普法办要求,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及考试,在整个学习及考试过程中,法规宣传教育处积极做好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同时采取每周学习情况、考试通报的办法,将学习进度慢、考试成绩不理想等情况及时通报各处室领导,督促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省档案局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省档案局于6月9日组织50余名青年志愿者在西寺塔广场开展了以“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为主题的“国际档案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档案法》《档案的征集和捐赠》《云南省档案馆查阅小贴士》《云南省档案馆馆藏珍品选粹》《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等档案宣传材料以及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资料,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9号令、10号令等纳入普法内容,提高了档案法律法规的普及面、知晓面。6月9日—16日,省档案局组织全省档案系统参加国家档案局举办的“宝葫芦杯”档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我省有多名参赛人员获奖。与此同时,我局还以开展举办展览、邀请公众到档案馆体验档案工作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档案文化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12月4日,省档案局组织新任职人员开展了向宪法宣誓活动。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工作。2017年8月,省档案局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档案局2017年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局党组加强对我局依法治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健全局党组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案》要求局各处室通过法治创建工作,完成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内部事务公开透明;法治工作机制健全,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法治文化纳入道德体系、精神文明和单位文化建设核心内容;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明显提高,自觉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创建目标。《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处室和配合处室,并根据《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七个方面开展法治创建示范建设活动。

2.保障条件,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2017年,省档案局主要领导在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议中多次重点布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为了切实加强法制工作,省档案局建立了以法规宣传教育处法制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外聘专职律师、局部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及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共9位同志组成法律顾问队伍,配合局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培训等服务。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经2017年11月23日经省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局法规宣传教育处加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进一步加强了法治工作。2017年,我局在财政没有法制工作专项经费的情况下,给与保障经费,积极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立项工作和聘请法律顾问等工作,为法治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条件。

3.形式多样,开展法治文化创建。2017年,省档案局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创建内容,开展了5期道德讲堂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道德讲堂活动中,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机关多个党支部组织党员赴陆军讲武堂、警察博物馆、铁路博物馆参观学习。在单位大门、大厅、走廊等处设置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栏,张贴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宣传画,大厅宣传屏幕播放《法治中国》等系列专题片,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省档案馆作为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7年共接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大中学生、社会各界人士等近4000人前来参观,为参观者提供了深入了解云南历史、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场所,提供了优质的参观环境和讲解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存现问题

省档案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着差距,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质量有待提高,普法方式方法仍需继续创新,新出台《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学习贯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推进《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落实。省档案局将进一步理顺执法工作程序,加强法制督查履职培训,切实发挥法制督查作用;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采购必要的行政执法装备;继续深入开展档案系统法制建设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省档案局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各项举措落地生根。

三是加大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工作力度,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继续强化对行政审批事项和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继续开展档案行业内的执法检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省档案局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促进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云南省档案局

2018年2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 洋 6418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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