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馆召开馆务会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
近日,省档案馆召开馆务会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部署宣传贯彻工作。省档案馆馆长夏红主持会议并讲话,馆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及保留正处级领导干部待遇同志参加会议。
此次《云南省档案条例》修订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具体的法规制度,同时,立足推进云南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聚焦全省档案事业发展面临的新要求新任务、实践中急需解决的新问题和社会公众期待需求,对条例的基本原则、框架结构、核心条款等作了调整,是对原有条例的系统性、整体性修改。
全馆上下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云南省档案条例》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树牢档案法治思维,精准把握条例新规要求,立足岗位职责对标对表,切实把条例精神转化为规范履职、服务发展的实际行动。
要抓好精研细学。要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纳入馆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和业务培训计划,把业务学习情况作为检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馆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全面了解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及其精神实质、建立的工作机制及落实要求,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利用“三会一课”等组织开展专题研讨,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原文,深刻领会条例立法目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等,重点结合处室职能职责读懂吃透相关规定要求,为高质量开展业务工作打好基础。
要开展广泛宣传。要将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纳入档案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宣贯结合起来,适时邀请档案行业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培训,帮助全馆干部职工增强档案意识,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知识。要结合“6·9”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利用“一网一号一刊”及馆内宣传展板、电子屏等平台,以及基层交流、单位联动等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条例,营造良好的档案工作法治氛围。
要抓实落地见效。要严格落实条例刚性约束要求,全面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制度和机制,对标新规全面梳理档案收管存用全链条工作,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确保业务制度与条例精神相契合。要重点围绕档案收集整理、档案保护利用、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档案信息化等,细化工作举措、优化业务流程、补齐短板漏项,推动档案工作“四个体系”建设全面提质增效,切实将条例精神转化为推动档案工作发展的具体路径与务实成效。
下一步,省档案馆将持续常态化抓好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法治引领护航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云南省档案馆办公室
作者:邓琳 唐国政